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领益转债”瞻望知足赎回条件的指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合座成员保证信息涌现的内容实在、准确、完好,莫得虚
假记录、误导性述说或环节遗漏。
卓越指示:
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聚首 30 个来回日中已有 10 个来回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
益转债”当期转股价钱的 130%(即 11.87 元/股),瞻望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
赎回要求。若后续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要求,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来回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导第 15 号——可调节公司债券》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调节公司债券召募透露书》(以下简称“《召募透露书》”)
等关系规则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钱赎回一皆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调节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
实时履行信息涌现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刊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科罚委员会出具的《对于甘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刊行可调节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52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来回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甘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转
债 21,374,181 张 ,每张 面 值为东谈主民 币 100 元,募 集资金 总数不跳跃 东谈主民 币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甘心,2024 年 12 月 6 日起公司 213,741.81 万元可转债在深交所挂
牌来回,债券简称“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把柄关系法律律例规则及《召募透露书》的商定,“领益转债”转股技能为
自可转债刊行扫尾之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来回日起至可调节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30 年 11 月 17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钱颐养情况
公司诀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度激动大会,审议通过了《对于
,向合座激动履行每 10 股派发现款红利 0.2 元(含
税)。鉴于上述原因,把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钱颐养的关系要求,
“领益转债”的
转股价钱颐养如下:颐养后转股价钱 P1=P0-D=9.15-0.02=9.13 元/股。颐养后转
股价钱自 2025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起收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涌现的《对于“领益转债”因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要求
把柄《召募透露书》商定,“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要求如下:
在本次刊行的可调节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性一种出当前,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回一皆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调节公司债券:
(1)在本次刊行的可调节公司债券转股期内,要是公司股票聚首 30 个来回
日中至少有 15 个来回日的收盘价钱不低于当期转股价钱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刊行的可调节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及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较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刊行的可调节公司债券合手有东谈主合手有的可调节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调节公司债券曩昔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推行日期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来回日内发生过转股价钱颐养的情形,则在转股价钱颐养前
的来回日按颐养前的转股价钱和收盘价钱计较,转股价钱颐养后的来回日按颐养
后的转股价钱和收盘价钱计较。
三、对于瞻望触发有条件赎回要求的具体透露
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聚首 30 个来回日中已
有 10 个来回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益转债”当期转股价钱的 130%(即 11.87 元
/股)。
把柄《深圳证券来回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导第 15 号——可调节公司债券》
及《召募透露书》等关系规则,若后续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要求,即公
司股票聚首 30 个来回日中至少有 15 个来回日的收盘价钱不低于当期转股价钱的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钱赎回一皆或部分未转股的“领益转债”,并实时履行信
息涌现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领益转债”的其他关系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涌现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刊行可
调节公司债券召募透露书》全文。
敬请雄壮投资者严防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